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,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
会议资料,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等法律法规、
规范性文件及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现对公司第
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一、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》的独立意见
券法》、 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
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》、
号——回购股份》等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,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
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;
(含),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,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、财务和未来
发展产生重大影响,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。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
上市公司的条件,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。
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,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,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
发展,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。
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综上,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,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,
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,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。
(以下无正文)
独立董事:陈学军、倪丹飚、张孝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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