萨沙历史上的今天。
作者:萨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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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明朝开历史倒车用活人殉葬?1356年7月28日:朱元璋自称吴国公。
不存在历史倒车一说,明代之前的元代也是有活人殉葬的。
蒙古人对于妇女并不是很尊重。虽然蒙古人把妇女、马匹和弓箭都当作三宝,也就仅此而已。
妇女更多是一种壮大部落的工具,部落需要生育力强的女人,不然大家都难以生存。
我们看蒙古崛起的历史,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,就是女人经常被抢来抢去。
成吉思汗的母亲诃额仑,就是他的父亲也速该从蔑儿乞惕部抢来的新娘。
蔑儿乞惕部咽不下这口气,多年后抢走了成吉思汗的新娘孛儿台。成吉思汗好不容易夺回妻子的时候,孛儿台已经怀上了术赤。
本来蒙古人倒是没有殉葬的传统,妇女也是重要的资源。
正常来说,大汗死了以后,妻子应该嫁给大汗的弟弟,就是小叔子,或者嫁给大汗的长子(同妻子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),不需要自杀。
蒙古建立帝国以后,这个情况就有所改变。
蒙古大汗的奢华同汉人君主差不多了,妻妾殉葬就开始了。
《世界征服者史》《中国殉葬史》都记录了成吉思汗死后,以四十个妻子殉葬的事情。
同时还记载了金帐汗国大汗拔都死后,杀死奴隶及部分妻子殉葬;伊尔汗国大汗旭烈兀,也强迫心爱的美女妻妾殉葬。
这些并不是只有汉文的记载资料,还有不少阿拉伯文和波斯文的资料,应该是比较可靠的。
直到十六世纪的漠南蒙古,仍然有让妻子殉葬的记载。
夸张的是,并不是只有元朝皇亲国戚如此,蒙古平民也有一定的殉葬事件。
《元史·本纪第三十四·文宗三》:“顺德马奔妻胡闰奴、真定民妻周氏、冀宁民妻魏益红以夫死自缢殉葬,并旌其门。”
《元史·本纪第三十五·文宗四》“大宁和众县何千妻柏都赛儿,夫亡以身殉葬,旌其门。
可以说,明朝初期确实继承了元代的一些落后殉葬传统。
好在到几十年后的天顺八年(1464年),明英宗就下令废除活人殉葬。
不过,满清时期又开了殉葬的历史倒车。
努尔哈赤死后,他的皇后和妃子们都殉葬了,皇太极和顺治也是一样。
清朝正式放弃殉葬,还是康熙时代的事情“禁止八旗包衣佐领下奴仆随主殉葬”,“王以下至于细民、妇人从死之事,当永严禁之”。
实际上,妻子殉葬的风潮直到民国建立才彻底消灭。
《清史稿·列女传》共收录744位女性的事迹,贞节和孝顺是她们的共性,其中有59人殉夫。康熙年间,镇宁州曹邦杰与妻子张氏感情深厚,曹因病早逝,张氏不愿独活,写祭文说“礼称未亡人,妾不忍未亡也”,三天后追随丈夫于地下。
金山人李氏,许配他人尚未完婚,在得知未婚夫死后,立即上吊自尽,并留下绝命诗一首:“三年丧礼定先贤,守节聊将性命延。只恐暗添白发苦,几回含泪过亲前”。
而满清对这些殉葬的事情不但不制止和批评,反而大肆赞赏:朝廷对这些殉夫、殉亲之人大张旗鼓地表彰,给了后来人极大的动力。假借“悯其怀”来表彰,实则是将百姓禁锢在愚孝、贞节的枷锁之内。
资料中这么写: 据董家遵对《古今图书集成》中的资料的统计,由周至五代有记载的贞节烈女仅 92 人,宋代倍增至 152 人,元代倍增至 359 人,明代三百年间则井喷般地猛增,贞节烈女的人数达到空前的 27141 人。按照郭松义的研究,比起清代来,明代的27141 人只能算作小巫见大巫。清代受到旌表的贞节烈妇竟然高达 100 万人,妇女获得旌表成为一种宗教性风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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